我国推社会抚养费新规并非“放开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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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社会抚养费新规并非“放开二孩”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引发网友热议。

以往,针对超生二孩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基本都是和“个人收入”相联系的,收入越多,被缴费数额越多。而《条例》最大的特点是,只和户籍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联系。于是,《条例》变相鼓励收入不错的群体生二孩的说法开始流传起来。22日,在第九届中国健康传播大会在京举行期间,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不是“变相放开生二孩”。

传闻“变相放开二孩”

从何说起?

收费封顶计征标准3倍以下

《条例》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一般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多地还规定,收入超过基数部分也要乘以一定的倍数来交钱。这意味着许多经济收入不错的人需要交很高的费用。可以说,新规大大地缩小了罚款的尺度。

征收地点只由户籍地征收

《条例》对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作出调整,确定由户籍地予以征收,现居住地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以前,有两个地方都有资格收钱。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现居地。在实际操作中,发生过不少争相征收的纠纷。而根据送审稿,收钱的资格统一到了户籍所在地。对于一些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去发达地区工作的人来说,则是利好。

未婚生育不征收社会抚养费

《条例》明确界定征收对象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的公民;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什么叫“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呢?指的是未婚妈妈、未到婚龄就生子、同居但未领结婚证生子等情况。

虽然《条例》尚在公开征询意见期,但网友普遍认为,《条例》体现了遏制“罚款”,鼓励生育的趋势。

统一标准

明确“人均收入”为基准

20日,国务院法制办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公民,生育二孩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上年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我国现在执行的是于2002年9月开始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现行《办法》,社会抚养费一般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再乘以系数来征收。而对于高收入人群,多地还规定,收入超过部分也要乘以一定的倍数来交钱。

目前全国各地标准差异较大,例如,对于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北京按照年人均纯收入的3到10倍征收;河南省的规定是3倍;山东省的规定是3至4倍。

国家卫计委发言人毛群安说,本次《条例》送审稿就此明确了统一的征收标准,把额度限定最高为3倍,解决了此前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情形不一致等问题。

同时《条例》送审稿中还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回应传闻

不是变相放开二孩

今年1月份,导演张艺谋因为三个超生孩子缴纳了748万元的天价社会抚养费。有媒体计算,其中张艺谋和陈婷超生的第二个孩子按照原来的算法,需要缴221万多元,如果按照《条列》的算法则只需要6万多。

按照《条列》,社会抚养费不再和个人实际收入挂钩,大大地缩小了罚款的尺度。

因此,有网友认为是变相的放开二孩,很多有经济实力但不满足“单独二孩”政策条件的家庭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生育二孩。

对此,毛群安并不认可。“社会抚养费新规,不是变相放开生二孩,”毛群安说,现行征收《办法》地方自由裁量权过大,近年来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因此需要对《办法》加以修改和完善。

毛群安说,《条例》送审稿明确界定了征收对象,缩小了征收范围。统一征收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征收标准也充分考虑多数群众的可承受能力。同时,《条例》对征收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征收程序正当合法。

加重征收

三孩裁量权依然在地方

在张艺谋超生事件中,748万元社会抚养费中,其中因为第三个孩子缴纳了519万元社会抚养费。

此次虽然《条列》送审稿对超生二孩的缴费标准进行了规定,但对三孩以及三孩以上并没做出明确表述,只表示“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网友质疑说,这条规定的模糊性是否又留下了一些可操作的“后门”。

毛群安说,条例只规定了超生二孩的,对于三孩以上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自己规定。

“相较于二孩而言,三孩以上的情况比较复杂也存在差异,因此把裁量权留给地方。”毛群安说,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只是一个规范,如果完全依赖罚款解决计划生育问题恐怕不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只是一次事后补救。”

目前,已有不少网友以及律师建议应该在此规定的基础上对“加重征收”倍数标准做出明确规定,防止地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妥行为。

毛群安说,本次《条例》中,对于另一种生育情况,即“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违反程序,实质上并没有超生,比如准生证,应该办手续而没有办,这种情况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再进行经济处罚。”毛群安说。

社会抚养费收支应公开专家建议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曾说,所有的公共收入,收和支的公开都是缺一不可的,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花的,用在了哪些地方,公众有权知道。

而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条列》对社会抚养费征缴的年度总额做出了主动公开的规定,但是对这笔费用的支出情况却并未做出规定,被认为缺少透明度。

“这笔钱是地方政府来统筹使用,无法统计出这笔钱的具体支出情况,”毛群安说,“它不属于专项支出款项。”记者求证

“单独二孩”

政策遇冷?

毛群安回应:符合预期

关于“单独二孩”的另一个说法也依然受到关注。国家卫计委11月1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9月底,全国有80多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这是“单独二孩”政策宣布实施近一年来的最新数据。

那么问题来了——在单独二孩政策对外公布时,当时预计每年约有200万对夫妻申请,实际的数据与预计的差距颇大。因此,“单独二孩”政策遇冷的说法日前在网络上流行起来。

“当时我们预计的峰值是两百万,也就是说最多是两百万,”毛群安说,但现在80万的申请数量符合我们的预期,因为很多省份都是七八月份才开始宣布正式实施,另外生孩子是一个大事,不像买东西,想要就下订单。

今年1月17日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单独二孩”政策落地的省份,直到今年11月6日,西藏成为最后一个宣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时间跨度几乎在今年全年。

“我们预计明年会比今年高,”毛群安说,我们的设想是,尽量不要出现峰值,所以我们要分省实施进行,不设统一时间表,“因为出现峰值后会对将来孩子的上学、医疗等都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预想中的第一波生育小高潮未如期到来。对此,有多位人口学者认为,人口政策应该加快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

此前,有专家称:中国最快将在全面放开二孩。对此,毛群安在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明确表示:“普遍放开二孩,目前尚没有时间表。但我们一直在对整个生育情况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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