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最新营口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和领取流程是什么,可以领多少钱。
一、营口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女职工正常分娩的应在分娩前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早产的应连续缴费至10个月),并连续缴费至女职工产假期满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前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连续计算,职工调转或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缴费中断,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用人单位整体补缴中断期间保费的视为连续缴费。
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所享受生育津贴,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计发。参保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确定。
生育津贴与工资不得重复享受。财政供养人员产假工资由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差额事业单位人员,按上述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计算,在支付生育津贴时需扣除财政负担的部分工资,支付其余部分。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营口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