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韶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韶关产假工资将按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基本工资发放。
(一)正常情况
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二)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
标准=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法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怀孕分娩本就是人生大事,相应的方案和法定就会减少产妇的心理压力,能够更大程度的保证了职工的生活和工资。只要是符合有关法定的产假,都是可以安心享受的。并且拥有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更好。
二、韶关产假工资发放方式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三、韶关最新产假规定
韶关产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一)生育产假:
顺产的:计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二)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四、韶关产假申请材料及流程
产假申请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申请书等。
注意:由于各个单位要求的材料不同,具体材料应咨询所在单位。
产假申请流程:
备好申请材料递交产假申请书→所在单位核实情况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