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准生二胎相关政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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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2、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3、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4、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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