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生育保险报销手续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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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讯:呼和浩特市民张女士的孩子已经出生八个月了,但至今没有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张女士咨询本报记者,报销是否会过期,报销期限究竟是多久?如果夫妻双方分别进行报销,需要带哪些证件及手续?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首先,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要提供以下材料:1、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2、诊断证明(原件)3、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5、剖腹产的需要出具住院病历6、生育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7、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8、二胎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其次,男职工则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配偶住院后医疗费收据(查验原件)2、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报销职工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报销人员所提供的报销材料一经收入不再退还,如有需要复印的请提前复印。在出示报销材料时要在出生复印件上标明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办理时银行账号复印件还要标明本人联系方式。另外,报销期限为一年,可跨年;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前要先和单位专管员确认生育保险划账到生育月份,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办理须知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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