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实施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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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东莞市)生育保险新政从去年12月1日实施至今已“满月”了。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一个月来生育保险基金共支付待遇413万元。其中,产前检查现场结算4889人次,住院分娩现场结算982人次。

市社保局表示,随着广东省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只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产检、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

982人实现住院分娩现场结算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午12时,全市定点医院成功办理生育就医确认4341人,产前检查现场结算4889人次,住院分娩现场结算982人次,住院分娩零星报销34人次,生育保险基金共支付待遇413万元。

“从一个月的运行情况来看,群众对此项政策带来的便利及待遇表示满意,社会反响总体较好。”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所有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育龄妇女都参加了生育保险,基本上应保尽保。同时,企业征缴情况良好,应收尽收。

目前,新政实施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对政策及办事流程不了解,咨询人数较多。对此,该局表示,将加强宣传及加大力度对医院、村社区、用人单位的培训。

“政策内”生二孩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表示,如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落地,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不论一孩、二孩,只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都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产检、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

针对产妇关注如何领取生育津贴问题,市社保局介绍,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个人无需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但有三种情况,参保人应在出院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相关知识:

3种情况需到社保机构办理

(1)在职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手续(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结束后一年内,直接向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未能在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3)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因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或社保卡不具备金融账户等原因导致无法直接拨付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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