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产假工资怎么发,河南省产假工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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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草案。

关于婚假、生育假、再婚夫妻再生育的条件、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等在修改草案中都有提及。另外,独生子女家庭还有望获得一份“意外”的“福利”,新条例计划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

【婚假】

婚假怎么休,明天公布

国家规定的婚假是3天。根据我省现行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也就是说,晚婚者,可以享受的婚假是21天。所谓晚婚,指的是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

而根据去年12月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没有了关于晚婚可以享受延长婚假的奖励。那《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会如何修改?婚假到底能休多久?结果将于5月27日公布。

【婚检奖励】

参加婚检,有望增加婚假

会上,不少媒体同行对一个词非常关注??婚检奖励。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初审报告中介绍,调研中很多人反映,目前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约为5.6%,这与人们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比例大幅度下降密切相关。在不限制公民婚前医学检查自由选择权的前提下,建议对婚检鼓励政策进行修改。

此前,黑龙江省修改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假期工资照发。

根据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初审,我省借鉴黑龙江省的做法,计划对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新人”增加婚假时间。具体增加多少天,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将审议讨论。

【产假】

产假怎么休,明天公布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按照我省现行规定,女方晚婚生育或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这种情况下,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也就是说,放在以前,产假能休6个月左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大家讨论很热烈:“晚育假”取消了,以后是不是只能休98天?二孩放开了,生育二孩时可以享受多久的产假?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对此有专门表述,我省新版的计生条例将对产假进行调整。而具体产假时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这两天将进行详细地审议讨论,最终的“定论”将于周五上午条例表决后公布。

【三孩】

具备以下条件,可生三孩

在现行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夫妻可以生育二孩。而在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的情况下,此项规定也势必修订。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三孩”、再婚夫妻再生育需要具备啥条件,成为大家关注的内容。

根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拟规定,夫妻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生育“三孩”:

1.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3.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独生子女护理假】

父母住院,给子女放护理假

这次我省的计生条例修改中,独生子女家庭有望获得一份“意外”的“福利”??“独生子女护理假”。

河南商报记者在省人大常委会上了解到,省政府法制办曾会同省卫计委,重点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护理假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征求了国家卫计委的意见。国家卫计委认为,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政策探索和实践。

根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计划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即“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独生子女奖励费】

注销光荣证,奖励费不收回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20元以上,而在《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中,此项规定得到保留。也就是说,这项政策或将继续有效。

另外,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在提交的“《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中提到,有人提出,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后,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如何终止享受原独生子女家庭有关优惠待遇?这涉及二孩政策实施前后的相关政策衔接问题。

按照国家卫计委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建议将相关条款修改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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