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
2016生育保险缴费比例(1)
女职工在办理参加养老保险(含生育保险)时间满1年(不含补缴时间)以上,未欠缴且无中断缴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人员所在单位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做剖宫产手术或侧切手术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参保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指标生育第二胎的,产假为90天,其中做剖宫产手术或侧切手术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四)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定额生育医疗费用50%的生育补助金。配偶双方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五)职工生育医疗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实行定点医疗制度,网上即时结算。职工生育津贴在分娩半年内,持养老保险手册、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或生育证、医院出生证明、医疗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例、费用明细清单,如在外地医院生育,出具医院等级证明,单位缴费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缴费申报合格通知书,到区社保局劳动保险科(原岱庙办事处院内北楼一楼)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生育津贴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2016生育保险缴费比例(2)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十堰城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有用人单位按该基数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实行预缴,可以按年预缴、半年预缴、季预缴或月预缴。实行月预缴的,要在头一个月的月末预缴下个月的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