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保险合并最新消息及合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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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保险合并最新消息: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将启动,合并后生育保险不会取消。

今年4月份,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近日,记者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了解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已经正式启动。

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将启动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如何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过去没有做过专门研究。有些地方对合并实施是怎么一回事并不清楚,有的误认为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取消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生育保险作为一个险种还要保留。

同时,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生育处调研员解梦概括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推进思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

解梦介绍说,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位参加上述课题启动会的专家告诉记者,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是趋势,国际上对生育保险单列险种的国家也比较少,如何合并的核心还是在资金上。

合并后生育保险不会取消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生育保险之所以要并入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到扩大制度的受益面问题。我国的城镇就业人口有3.9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且缴费基数不实。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中覆盖面最广的险种,而生育保险在有些地方却没有推广开来,两险种合并实施后,将会连在一块征缴,生育保险征缴面将扩大。实际上,一些地方对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已经进行了一定捆绑。

据了解,为了谋划好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人社部曾邀请有关人士对两个险种的不同点及合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合并实施具备了一些很好的先决条件,体现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支出上有很多共同之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在待遇支付上有很多共性,在医疗服务上可利用医保的服务平台,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地方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解梦特别强调,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并不是取消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还要保留。目前,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将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要坚持“四个统一”和“一个不变”,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与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原有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不变。

上述专家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是在各地统筹,各地基金结余状况不同,需要各地探索之后总结经验,年底前或将会出台试点方案。

解梦认为,项目研究应把握几个大的方面:要结合国家大的人口政策、妇女就业和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合并的重点是管理层面的合并,要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生育妇女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标准、产假奖励政策进行细化,用数据支撑政策调整,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与国际经验的接轨。

600亿结余基金支出压力大增

人社部社保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梳理了合并实施面临的问题:生育保险基金单设,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是否过大?费率叠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影响?待遇(医疗+津贴)直接并入,按原医疗保险费率筹资,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是否有压力?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是否享受津贴待遇?部分待遇(医疗)并入,按原医疗保险费率筹资,生育津贴待遇如何筹资?合并实施涉及的一系列管理问题。

上述专家向 记者介绍,合并最核心的问题是资金,生育假延长、二孩政策放开等,都会使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大增。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育的奖励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11月,国家卫计委家庭司司长王海东在人口与发展高级资讯会上表示,条例修改后,有19个省(区、市)生育假奖励的天数有所增加,增加天数最多的省份为海南省,增加了75天。

同时,针对二孩政策的放开,孙洁算了一笔账:生一个孩子享受6个月假期,生两个孩子就享受12个月,这样一来,生育津贴的支出不敢说翻番,也会增长很快。

人社部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支出4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1.8%。2015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4亿元。

很显然,与社保中其他“四险”相比,生育保险基金的结存最少,一旦出现支出量增大,基金被穿底的风险较大。

孙洁认为,生育津贴的扩大支出,会给生育保险基金造成很大压力,滚存结余的600亿元基金也许很快会被消化掉,生育保险基金也会因此穿底。

孙洁称,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生育津贴是否需要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解决,即不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从目前政策设计看,只有参保的城镇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城乡居民没有。下一步,生育津贴如何切分、如何支出,都是一个大问题。

为此,人社部社保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提出,放开二孩政策、产假延长及国家其他人口政策的调整对合并后的基金冲击不可小视,课题组将在研究中认真考虑。

“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现在覆盖面较小,未来合并后所有医保覆盖的人群都可以纳入进来。”上述专家说,这样可以扩大生育保险的征缴面,如果仍旧不够可能就需要当地财政补贴。

对职工待遇有何影响?

不管社保费率怎么降,国家都曾明确表示,不会降低职工待遇!所以,费率下调之后员工对此不必有任何担忧。我们分别来看看,目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是怎样的,调整之后又将如何改变。

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之后,女性职工生育期间主要可以享受三种待遇:一是医疗报销,北京地区目前产前检查可以报销1400元,住院生产费用大部分可以报销,非高危或特殊情况下,个人承担的费用普遍低于1000元;二是生育津贴,也就是说休产假期间可以正常拿工资;三是产假,每个地区不同,大部分城市在128天-158天之间。

男性职工同样参加生育险,目的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如果只有丈夫一人参加工作,全职太太可以享受医疗报销,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医疗保险的待遇是,职工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北京地区门诊费用报销起点为1800元,住院费用报销起点为1300元,超过的部分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不同医院报销比例不同,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但基本都在85%以上。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按照目前医疗报销的标准,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如果生育险也参照同样标准实际上会增加可报销金额。比如在北京市公立医院的产检费用至少要5000-6000元,但只能报销1400元,个人起码承担4000元以上,但如果按照1800元的报销起点,个人只需承担1800元就可以了。

不过目前具体政策并未出台,还要等待进一步落实。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个人的缴存费用有何变化?

据人社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将减少1.25个百分点的费率。虽然没有明确说明降的是个人还是企业缴存部分,但由于个人缴存比例本身就比较低,结合之前各个地区社保费率降低的情况可以得出,这1.25个百分点很有可能降的都是企业缴存的部分。因此,两险合并之后,个人的缴存总费用不会有变化,仍将维持在2%,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也不会变。

费率调整后企业一年可以省多少钱?

调整之后企业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总比例将下降1.25%,那么一年能省多少钱呢?我们假设一个有500名员工的中型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月,那么一个月可以少缴8000×500×1.25%=50000元,一年就可以节省60万元,实实在在为企业降低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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