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办理流程: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2、职工所在企业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3、持有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生育保险证明;
4、自选生育定点医院。(营口市区内定点医院有三家,包括:营口市中心医院、市妇儿医院、站前医院,特殊情况需要到其他医院的,需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二、登记
计划内生育女职工怀孕四个月起或者流产、做节育手术的女职工,由所在单位携持生育证或者流产证明、做节育手术证明、本人社会保障号码,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三、参保企业领取待遇须持的证件
1、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须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诊断书、产前检查费单据、生育住院费收据、住院用药处方笺;领取流产费用的须持B超单、做流产的登记介绍信、诊断书、收据;领取节育待遇的须持诊断书、门诊病治、手术费收据、做节育登记介绍信;加盖公章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单》一式四份。
2、参保企业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
护理津贴须在女方单位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后,再到生育保险科办理领取手续。
(1)、女方已参保的须持身份证。
(2)、女方未参保的须持上述证件,另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四、待遇的审核与结算
持上述证件到生育保险科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到财务科领取生育医疗费、津贴费、护理费。
五、以上手续均由职工所在企业每月15日前统一办理,当年费用务于年内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