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漳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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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漳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浦路前锋新村36栋

电话:2893454

云霄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云霄县云漳路203号

电话:8526488

漳浦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鹿路1号劳动保障大楼4楼

电话:3200045

东山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县白石街育新路157号

电话:5889536

二、漳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根据《关于漳州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缴费标准、报销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实行总额包干。顺产的1300元;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2800元。女职工生育是否属于难产,以生育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违反计生规定的不享受保险待遇

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实行总额包干。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500元;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的800元;分娩期间婴儿夭折的900元。

男职工配偶(指企业职工)生育符合,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漳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四、漳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漳州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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