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生育保险报销指南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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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生育保险报销有何条件限制?具体流程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聊城生育保险报销指南吧!

一、聊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聊城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聊城市振兴路西首电话:0635-2189100

二、聊城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聊城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三、聊城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四、聊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延伸阅读:聊城生育保险待遇可由个人申请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方便参保职工及时领取生育津贴,尽快得到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市直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在启用生育保险支付系统的同时,本月起将实现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今后生育保险待遇可由个人申请并直接发放到本人。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市直参保职工凡是符合参保缴费满一年和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两个条件的,生育后本人或其配偶携带结婚证、生育证、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生育费用发票和医学诊断证明到经办业务窗口办理申请手续,经办工作人员对照证件录入相关信息,申请人确认信息并签字,生育保险待遇将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本人银行卡上。

2011年年底前为过渡期。

用人单位已经发放职工生育津贴的,仍由单位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尚未领取的,本人或其配偶直接到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但需要到单位开具没有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不得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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