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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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呢?你了解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赣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生育待遇审核表(在经办机构领取)

2、生育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6、正式票据(原件)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应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赣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二、赣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参保职工(含职工未就业配偶,以下同)因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通过赣州市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实行刷卡限额或定额结算,实际医疗费低于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限额或定额标准见《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及《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所需资料目录》。

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且已从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贴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按本暂行办法确定的享受标准补给差额。

三、赣州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符合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因产前检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赣州市医保系统直接刷卡结算。参保职工刷卡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章贡区医保局办理《赣州市章贡区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医保系统开通后方可刷卡。

1、实施产前检查、生育的需带本人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一胎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怀孕证明(检查化验单或疾病证明)、未就业配偶生育的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2、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带本人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未就业配偶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符合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区医疗保险局电话报告,经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九十天内提供章贡区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住院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明细表、急诊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生育服务证、就诊医院级别证明等到章贡区医保局核报。

延伸阅读:赣州生育保险待遇

赣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赣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工资为标准,按照规定的产假期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享受的休假期计发。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

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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