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胎生育保险申报攻略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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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胎生育保险应该如何申报呢?有哪些规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报范围: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本市和外埠的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可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时,请提供能证明以上情况的材料,如:

1、急诊诊断证明书;

2、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书;

3、异地安置人员情况以系统审批为准;

4、外埠发生费用的情况说明(注明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外出时间段的原因、去往地点、就诊经过)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即整理顺序):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4、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医院全额结帐证明;

7、北京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非北京户口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另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证明);

9、外埠医院需提供该医院等级证明。

三、申报流程

1、参保企业或社保所到医保中心递交材料;

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

3、参保企业或社保所到医保中心领取结果。

延伸阅读:北京医事服务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门诊最高付40元

京市人社局消息,近日该局下发通知,将北京市医药分开改革后设立的医事服务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门诊最高可支付40元。

今年3月22日北京市公开发布《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北京市人社局同时下发通知,明确将医事服务费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范围。

此次,北京市明确将医事服务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生育保险按限额支付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其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不在限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

生育保险具体支付医事服务费的标准为:定额支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事服务费40元。定额支付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28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30元。定额支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19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20元。定额支付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医事服务费60元、48元、39元。

对于住院医疗费用,北京市明确,按限额支付方式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住院医事服务费不在限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按定额支付方式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住院医事服务费在定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按项目支付方式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住院医事服务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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