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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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呢?各位准妈妈也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延伸阅读:为农村育龄妇女购买生育保险

2017年1月1日起,国内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官网公布,到2017年12月31日止,2017年出生人口数量1618,低于2015年1655万人的出生人口数,同时,国家卫计委预计2017年出生人口在1750万,预计多生100万左右,大大低于原来预测有400?800万新增人口数量。

作为湖南省人大代表,邵阳路桥董事长赵应华今年的建议是关于农村育龄妇女的健康问题。

赵应华告诉记者,他做过详细的调研,发现湖南省做为人口大省,2015年出生人口为91.5万左右,2017年出生人口在94万左右,远远低于预计。据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湖南省65岁及以上人口达773.07万,占11.4%,在全国排行第九,比2017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上升了二位,且总和生育率仅为1.05,低于全世界199个国家和地区。

同时,湖南省人口结构严重失衡,人口老龄化进度加速,预计2030年,老龄人口60岁以上达1840万人,65岁以上人口1275万人,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全国老龄人口的6%,老龄人口比重36.4%,成为养老负担最重的省份之一,并且人口出现负增长。

根据许达哲省长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

要求:围绕脱贫攻坚战役,把更大精力,更多财力投入到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上,不断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赵应华代表提出如下建议:

由省人民政府统筹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农村育龄妇女购买生育保险,让她们与其他职业女性一样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目前,全省农村育龄妇女在200万左右,每个农村妇女按照农村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为每个育龄妇女购买生育保险,全省预计需投入资金12亿元左右。资金来源可以财政预算一部分和收缴的社会抚养费中安排解决。

“如果实施农村育龄妇女的生育保险,每年可惠及农村60万生育妇女,每人预获得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4000元左右,生育医疗费2000左右,共计可获得6000余元。”赵应华代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通过政府购买生育保险,有效缓解了农村家庭的生育压力,提振农村妇女的生育意愿,提升人口质量,改善人口结构,缓慢人口老龄化速度,防止农村家庭因生育致贫或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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