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育保险津贴有什么样标准

思而思学 2023-11-13 19:32:45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和分娩的女职工在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以下是关于贵阳市生育保险津贴,欢迎参考!

贵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社保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休)假期天数计发。

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贵阳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产(休)假期天数计发。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对象:

我国《宪法》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

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5、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6、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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