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如果不太清楚的朋友,不妨看看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宁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
参保人填写《生育津贴申领表》,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生育证明材料、医疗就诊原始单据。
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确定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资格后,按照资料信息录入出生证号、待遇发放方式信息、生育信息或计划生育手术信息。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根据支付标准核定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
经办机构应该按照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已进行生育待遇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核定业务,要求参保人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参保人病历、医嘱、医疗机构开具的原始费用单据。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确定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资格后,仔细查看医嘱、病历,判断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是否允许报销。如允许进行生育医疗费核定,则按照接收的证件和资料如实登记参保人就诊信息、医疗费票据信息、待遇发放方式等信息,如不允许进行医疗费核定,应告知参保人。
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根据经办机构发布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以下简称“三项目录”)进行比对,结合具体政策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核定(结算过程一般通过计算机自动计算)和核对,计算生育医疗费报销金额。
其他待遇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和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审核支付办法按上述流程办理。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应支付金额后,由系统生成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明细表,分别按待遇项目列明支付金额,作为待遇支付依据,并反馈参保单位或参保人。
宁夏生育保险政策调整
宁夏要求各统筹市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近3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实际情况,对基金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对生育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低于3个月的,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当调增生育保险费率。
根据该市制定的办法,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分娩的人头包干1300元,其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300元,个人不负担;参保人员在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分娩的人头包干2000元,其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900元,个人负担100元;在县(区)人民医院及市妇幼保健机构分娩的人头包干2500元,其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100元,个人负担400元;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及转出本市的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娩的人头包干3200元,其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700元,个人负担500元。
同时对参保人员终止妊娠和男(女)性输精(卵)管结扎术或复通术的也实行按人头包干结算。与生育医疗费按人头付费相配套配的是严格的转外就医审批制度。为防止挂靠和突击参保,实行了生育津贴与缴费年限挂购的计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