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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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具体如何?有哪些细则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生育保险是职工参保的五险之一,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为此,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社会生育保险重新定制了新的政策。

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生育保险个人是不得购买的,是一定要由用人单位代为购买。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才可以享受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须符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才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

延伸阅读:郑州市生育津贴

哪些妈妈能享受生育保险

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也就是郑政〔2010〕32号《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即只要在这个政策范围内、在郑州工作的妈妈,不管户口在哪里,不管是生一孩还是生二孩,只要符合生育政策,都可同等享受生育保险。而且个人无须去申请,都由单位统一申报。

参加郑州城镇居民医保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该补助为顶额,标准为顺产800元,剖宫产1500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政策,顺产800元降为700元。

生育保险范围和标准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险主要包括产前检查(围产保健)、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

一、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根据规定,郑州市职工医保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顶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不管实际花费高于还是低于顶额标准,最多按顶额标准支付。

而对于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也就是说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最多可报销80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

如果属于正常分娩,那么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可按2200元/例报销;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为2000元/例。如果属于异常分娩(难产),那么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为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600元/例。对于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例。

需要补充的是,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补助打包为5000元/例。

三、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中,生育津贴占的比重非常大。因此,切不可忽略这一项。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也就是说,无论生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生育津贴。但随着晚婚晚育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人生育一孩都在晚育范围,所以能享受到180天的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二孩不算晚育范围。

生育津贴个人报销金额的比例和单位缴费情况挂钩,记者查阅近几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公布的生育津贴情况发现,1万元到2万元的比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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