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进行生育保险报销,能报销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1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38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自2006年5月1日起,药物流产、自然流产,参照人工流产标准,按260元限额支付。
延伸阅读:天津生育医疗费标准:
1、自然分娩38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3800元
3、单纯剖腹产3800元
4、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剖腹产伴卵巢囊肿切除术、剖腹产伴子宫切除术、剖腹产伴阑尾切除术的3800元
5、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的100%报销
6、引产:一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13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7、高危人工流产600元
8、人工流产260元
9、自然流产或药物流产260元
办理流程:
1、到生产医院负责生育保险的窗口登记,然后你结算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申报那手术费了。
2、同样全额垫付的话,还是要到单位一起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