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熟生育保险报销多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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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呢?大家对此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参保职工(含失业女职工、退休人员)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或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含10个月);

3、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及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围产期保健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除生育津贴以外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就业登记证》记载核定时间为准)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在其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2000元。若已按居民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待遇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结算。

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实施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三)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为基础,并结合生育保险特点调整制定。药品目录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四)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五)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六)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以女职工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七)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营养补贴700元;围产保健补贴1000元。

(八)参保职工计划内生育时出现胎儿、新生儿或产妇死亡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九)女职工围产保健检查费,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付。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付。

延伸阅读:江苏常熟:努力打造“服务型”计划生育工作体系

近年来,江苏省常熟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变“计生管理”为“计生服务”,狠抓孕前保健、科学育儿,提出诚信计生理念,积极打造具有常熟特色的人口计生品牌,计划生育率常年保持在99.5%以上。

常熟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把它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服务管理同城待遇。如今,他们已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社会化综合干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项目,主动为已婚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办理《管理服务卡》,全面保障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六免一奖”权益。同时,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和优待政策,逐步完善生育保险和流动人口生育关怀帮扶机制。

科学育儿和孕前保健工程是常熟市计生系统着力推进的两大惠民工程。2006年,常熟市全面启动0 3岁科学育儿项目,免费为全市0 3岁家庭提供一年四次的科学育儿培训,培训率已在80%以上。常熟市作为孕前保健工程的全国100个试点县(市)之一,2010年实现目标人群覆盖率71.7%,分类服务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对目标人群的服务水准。

常熟市还把强化利益导向机制作为推进计生工作的重要手段,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各项优惠奖励政策,打造诚信计生。近年来,全市共有2163个家庭得到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357.41万元;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全市享受对象11894人,累计发放奖励金2579.8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市有1307个家庭得到扶助,累计发放扶助金325.05万元。去年该市又落实了对持证低保、低保边缘对象提高救助标准20%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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