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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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你是否清楚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济南社保局或分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一般情况下,不受理职员本人报销事项,同时我们建议在济南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都进行网上备案,可以实现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节省报销生育医疗费的时间。

延伸阅读:济南提高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育医疗服务价格涨了,报销将如何变?5日,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涉及生育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由生育保险来“买单”。此次调整将于近期实施,凡是6月1日(含)后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都可以按新标准执行。

此前,医改新政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进程,济南市医疗机构自6月1日起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生育手术费、剖宫产麻醉费执行新的标准。其中,一级护理费由9元/天调整为45元/天,二级护理费由6元/天调整为30元/天;床位费由30元/天调整为40元/天;顺产接生费由550元调整为960元;阴式产接生费由550元调整为960元,手术费由500元调整为650元,合计增加560元;剖宫产手术费由1000元调整为1350元,麻醉费增加220元,合计增加570元。

记者算了笔账,按上述调整,阴式产将增加662元:接生费、手术费增加560元;如住院3天,床位费、二级护理费增加102元。

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动增加了生育职工的医疗负担,其中顺产、阴式产、剖宫产分别增加512元、662元和764元。

为保障企业职工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不受价格调整影响,企业职工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也相应提高。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由1600元提高到2200元;阴式手术产由2000元提高至2700元;剖宫产由3800元提高至4600元。此外,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仍执行原标准,报销为300元。

按此标准,职工医疗负担不仅没增加,待遇还有提高。另外,此次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参保职工负担会进一步降低。对于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六个月以上无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也将按新标准一并提高。

济南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医疗机构自6月1日起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生育手术费、剖宫产麻醉费执行新的标准。为保障企业职工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不受此次价格调整影响,现将提高企业职工定额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二、享受待遇条件

(一)符合济政字(2007)64号文件第二项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二)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以及符合享受补助金待遇的男职工。

三、提高待遇内容及标准(一)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22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700元;

4.剖宫产的4600元。

(二)生育补助金。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且生育时符合济政字(2007)64号文件第三项第三款规定的,按照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前款享受50%生育补助金的规定。

(三)生育并发症住院床位费据实报销(原30元/天,现40元/天)。

机关事业单位参照企业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8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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