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办理条件说明
1、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并且继续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符合要求后予以办理;
4、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需先到现居住地的街(镇)计生办备案;
5、申请人于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填写《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工作公章。
二、广州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办理必备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在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
3、 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三、广州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办理流程说明
1、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分局服务窗口办理;
2、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签字确认;
3、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分局服务窗口验证材料后,即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