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泰州市生育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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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之后就离职了,自己续交的医疗保险及大病,生孩子的时候是否能报销?报销的范围是什么?能报销多少

2、老公有工作,能否用老公的生育险报销?如果可以,报销的范围是多少?

1、凡参加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时,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以下报销:

(1)产前检查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计划内怀孕后发生的围产期检查费定额标准为自费费用以外不超过1000元。(2)住院分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正常分娩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管理规定的费用,定额标准(自然分娩2000元,剖宫产3000元)及以下按实结报,定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支付。

2、省政府令第94号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以上生育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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