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办理材料,使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系统申报;
3、所在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字盖章;
4、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0日向医保经办机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核准生育保险待遇意见;
6、通过审核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核准生育保险待遇,报送基金管理科拨款。
7、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核准原因。
2018年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生育期间持续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018年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额度
1、正常生产2000元;
2、难产2500元;
3、剖宫产3500元;
4、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800元;
5、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600元;
6、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
7、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120元;
8、每例宫腔内节育器情况检查,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三级10元,二级9元,一级及以下8元;
9、每例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术,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三级40元,二级36元,一级及以下32元;
10、每例皮下埋植(取出)术,100元;
11、单独行输精管结扎术,每例300元;
12、单独行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000元;
13、每例输精(卵)管复通术,3500元;
1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每年3000元。
2018年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申报分娩生育医疗待遇材料
1、诊断证明书原件;
2、住院医疗费收据;
3、住院医疗消费明细;
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难产的还需提供分娩记录;
5、生育证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7、《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8、《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
二、申报终止妊娠生育医疗待遇材料
1、诊断证明书原件;
2、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医疗费收据、门诊治疗的提供门诊医疗消费收据;
3、住院医疗消费明细(限住院治疗);
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历本及复印件;
5、生育证及复印件或夫妻双方婚育证明;
6、户口本及复印件;
7、《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8、《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