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武汉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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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劳动法规定,武汉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武汉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武汉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武汉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一、享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

二、待遇标准: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以下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一)生育医疗待遇范围按《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已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式享受待遇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三、办理程序

(一)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怀孕6个月内,持相关证明到男职工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办理就医登记。

(二)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持男职工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就诊,其享受待遇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地医疗机构就诊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凭相关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三)个人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应在产后或流(引)产术后3个月内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通知发布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怀孕已超过六个月,但尚未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参照本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武汉市ZF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武汉新版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怀孕不满28周也可带薪休息

女职工怀孕不满28周,也可申请离岗保胎;保胎休息期间工资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2015年6月8日武汉市ZF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这是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时隔28年后迎来的一次大修订。该办法近期将出台实施。

武汉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很多女职工在怀孕后因各种原因要求离岗保胎休息,但国家和省的规定中没有对怀孕不满28周的女职工离岗休息待遇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对怀孕女职工的保护,同时也尊重企业工资分配的自主权,新办法规定,怀孕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以离岗休息。怀孕不满28周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不低于该职工离岗休息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75%发放,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按国家相关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与国家规定相比,武汉市规定的女职工流产假期天数要多几天。

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孕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的,给予45天产假。已婚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的护理假。

新办法还提出,用人单位可以视具体情况为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安排工间休息。

生育保险的办理方法

生育登记流程

1、职工

诊断妊娠后,由单位到区社保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生育证》(计生部门出具)复印件、

4】申请人生育保险缴费记录、《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一式五份。(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需带原件,交复印件)

2、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的生育就医登记由本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持失业证明(失业保险金领取存折、就业证或失业证)前往。

3、计划生育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1】计划生育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一式两份。

就医流程

职工可选择一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还可另外选择一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能选择一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围产手册

职工在诊断怀孕,到市卫生部门指定的机构建立《武汉市围产保健手册》并完成首次产检后,由其所在单位持职工《居民身份证》、《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手册)》。

围产手册从怀孕3个月初开始初步建立,根据医院进行各项检查并预约怀孕期后面5个月的检查。是从怀孕开始就要对母亲、胎儿以及新生儿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措施,甚至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都与其有关记录。

1、首次产检(必须为市妇幼或区妇幼)

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2、中晚期产检

中晚期产检费515元,由生育基金支付,在做生育备案后医保卡中就会有一笔专门的生育产检费用,超515元后自费;

3、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

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同产检费用一样,备案划入固定金额至医保卡,结费用时医保卡中固定费用直接扣除;

4、产后访视

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产后访视费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特殊情况生育就医的申报流程

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生育人员

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两份(单位盖章、所在地医疗机构、医保机构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费用审核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生育人员就医时需垫支现金,诊疗完成后回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报销。

结算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两份、

2】《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生育检查及治疗病历、出院小结、病程首页、手术记录、住院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4】《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结算发票、医疗费用明细单。

生育转诊转院的申请

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复印件、

2】《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计生手术)人员转诊转院申请表》两份、

3】能证明当时病情的相关病历及化验、检验、检查材料等。

资料齐备的当日完成审核。

生育时有合并症及并发症的

由本人先全额垫付现金,再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生育职工紧急抢救的

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先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提出申请报销的书面报告,再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生育险的办理流程:

1】员工若已交满6个月,一旦查出怀孕且小孩准生证办理好之后,即可向公司人事提交相关资料(结婚证、准生证、怀孕诊断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办理生育登记手续时,会有一张《武汉市生育保险登记表》,一式五份,当然,这个表格是由公司方准备(金保网上可直接下载,填写完毕需加盖公章),连同其他办理资料一同提交社保局后,会返还四张,公司留存一张,其余三份全部交由员工本人,员工去登记的相关医院产检的时候带上表格和医保卡方可有享受部分项目减免。

2】生产时手术费用参照上述第3条相关分娩医疗费用计算

3】生完baby出院后,将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公司人事,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的相关申报手续,最快三个月之后津贴的钱可以到公司账上,再由公司跟员工进行结算。

4】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生育登记表一式五份:单位留存一张,社保局一张,员工本人手上是有三张的

首检用一张,中晚期产检用一张,最后生产的时候再用一张

而生产的那一张医院一般都是不会收上去的,都会退给病人自己保存

女职工必须休完产假才能申报津贴!产假期间生育险是不能断的!!!要一直交到津贴的钱拿到手!

武汉市每个社保局对生育享受的要求不一样,有的连续缴满6个月就可以办理,有的可能会要求第7个月才能办理,补缴不算在正常缴交时间中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

所需材料:

女方需提供: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两份、

2】《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复印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出生证明复印件(流引产不用);

男方需提供: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两份、

2】女方《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复印件、

3】女方出院小结复印件、

4】出生证明复印件。

费用领取:

现金报销费

现金报销费用由工伤生育中心直接划入生育人员个人社会保障卡帐户,生育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始密码:888888)到武汉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领取。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报销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划入用人单位账户,用人单位需提供盖单位财务章的正规收据一份,附单位开户行及账号,每月11日至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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