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贵阳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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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劳动法规定,贵阳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贵阳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贵阳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贵阳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产假

一、保胎假

怀孕女职工因保胎需要休息的,由医生开具证明,应按照病假处理,按照病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

怀孕7个月以上一般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一般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基本工资标准的80%发放。

怀孕

三、产假和生育津贴

产假=98天+30天奖励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有关但并不等于产假工资,发放方法如下:

1、 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按产假工资发放。

2、 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

3、就高不就低。

孕妈

四、哺乳假

1、女职工生育后一般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80%发,再延长按七成发。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安排夜班劳动。

4、单位应当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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