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景德镇的一位妈妈小刘刚刚休完产假,回单位上班没多久,就被通知办手续领取16150元钱。为什么有这种好事?原来她所在的用工单位参保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已满一年,她领的这笔钱是她生育住院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和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什么好处?现在全面放开二胎,如果参保了,生育头胎和二胎是不是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呢?3月10日,市社保局医疗生育保险科就此予以解答。
景德镇市生育保险最早从乐平开始试点,2012年7月在市本级推开,2013年8月开始全面启动,用人单位必须替在职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办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根据赣人社发[2015]44号《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要求,从2015年10月开始,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5%,即缴费基数为3000元/月,则应缴纳15元,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生育保险不仅在职工生育孩子时发挥功能,在女职工流产、生育检查时也可享受待遇。根据《关于印发景德镇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运行)的通知》,单位为个人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后,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和复通手术的,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现在国家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头胎的城镇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生育二胎是否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或是在待遇方面会打“折扣”呢?
市社保局方面表示,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满足法定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不论是头胎或是二胎,其待遇的计算方式是一致的。
生育保险待遇怎么算?
生育津贴作为工资性补贴由社保部门发放,是职工产假期间的误工补偿,为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当职工休产假并获得生育津贴期间,可不计发工资,即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不可重复享受,减轻了用工单位的用工负担。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疗证明、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总之,跟生孩子相关的材料、单据都保管好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