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新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表决,日照一部分产妇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孩子在新条例实施之前出生,新政策出台后,她们能享受产假延长的待遇吗?4月11日,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得到权威答复。
新《条例》规定,凡符合法律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都可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可有些在条例修改前就生孩子现仍在休产假的妈妈们,如何休产假?记者从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这一类产妇均可享受新条例规定的新增60天产假。
这也就是说,在3月30日前,合法生育而又没休完产假的,可以按照新条例规定执行,均可享受“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孩子未满18岁 独生子女奖励可继续领】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之后,部分市民还存有疑问——如果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话,还能再享受到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吗?工作人员答复表示:“独生子女父母依照原条例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4周岁,新条例施行之日其子女尚未年满18周岁的,可以从新条例施行之日起领取该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
【1月22日前登记结婚 符合规定的仍享14天婚假】
新《条例》实施,原有的晚婚晚育假期奖励也随之取消了,也就是说婚假只有国家规定的3天的法定假期,原来的14天晚婚假期已经没有了。
据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条例自今年1月22日起开始实施,即在今年1月21日之前登记结婚的,仍按老政策,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晚婚假期。而在今年1月22日之后登记结婚的,只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的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