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的产假到底是多少天?
以女职工单胎生育为例,是98至203天不等;男职工享受护理假20天,具体依据如下: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18修正)第二十四条“……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基于以上规定,女职工单胎生育的,产假最少有98天,最多可以有203天(98+15+60+30)。98天是基本的产假天数,其余天数是有条件地享受,比如难产、符合计划生育、纯母乳喂养。
二、什么是难产?
关于难产的定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百度百科的释义是需要助产或剖宫产结束分娩的情况。一般而言,认定难产以医院诊断证明为依据。如果是剖宫产,通常出院证明上医嘱会建议休难产假。
三、如何证明是纯母乳喂养?
当然也是有规定的,《关于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川卫妇发[1997]第004号)明确要求:由爱婴医院负责出具女职工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非爱婴医院不是纯母乳喂养的合格单位不得出具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各单位必须凭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才能安排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享受出勤待遇。”
我专门查了下哪些医院属于爱婴医院,查询结果是四川共计568家,我们德阳市有11家,分别是德阳市人民医院、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德阳第五医院、德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广汉市人民医院、什邡市人民医院、什邡仁济医院、什邡市第二人民医院、绵竹市人民医院、中江县人民医院、罗江区人民医院。该信息来自爱婴医院发展基金官网http://aiyingyiyuan.com/HospitalMapInner/18.html,上面有每个医院对应的母乳喂养热线,需要开纯母乳喂养证明的宝妈可以试试,为了少占篇幅,在此我就不一一罗列了。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基于以上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有限定的,并不是只要在三期内都统统不能解除。当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过错情形,比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同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当女职工不存在三十九条的情形而解除的,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构成违法解除情形的,需要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
以上条款内容较多,可自行搜索,在此不具体罗列。
关于生育保险待遇及申领流程
注:以下内容来自本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过程中所获知的信息,截止到2020年4月中旬。此后若有更新,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为准。一、女职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住院分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是女性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不含补缴);(2)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参加生育保险是男性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其妻子分娩可享受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1)其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处于待遇等待期的);(2)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不含补缴);(3)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在哪里办理?
属于德阳市市本级参保的,在德阳市政务中心二楼28号窗口办理,电话是2516232。市本级以外的电话是:旌阳区2539075;广汉市5357509;什邡市8108910;绵竹市6901344;中江县7250031;罗江区330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