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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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依法执教(15分)

自觉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散布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相符的言论;

2、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3、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4、其他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1—2分

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2、教职工学习、例会等活动,无故缺席、迟到者;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不按要求书写政治学习、会议笔记及心得体会者。

二、爱岗敬业(25分)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发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实现专业成长。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20分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值日、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学校财产损失的;

3、教育教学工作不认真,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低于80%者;

4、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者;

5、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6、有旷课行为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等);

2、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聊天、网上看电影等等);

3、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较差者;

4、不执行课程计划,随意占课和上课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1—3分

1、上课迟到早退或拖课者;

2、监考等工作迟到者或监考不认真,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3、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超规定时间的。

三、关爱学生(20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对学生严慈相济,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20分

1、散布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的;

2、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中伤学生;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3、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停学的;

4、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大课间活动、课外文体活动、兴趣活动者;

5、不注重学生习惯的养成,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造成不良后果者;

6、作业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引发学生家长反感者。

四、团结协作(20分)

尊重同志,诚信待人,同事间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的;

2、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

3、训斥、刁难学生家长,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因违背团结协作的行为而产生严重后果的;

5、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导致引发吵架、打架者;

6、以不合理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7、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培训、班主任工作等教育教学任务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出现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2、不按正常途径处理事情或矛盾,引发争执或冲突的;

五、为人师表(20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注重身教,以身作则,以高尚的人格塑造人格,以优良的品德感化学生。自觉抵制以教谋私的不良倾向,教风清正廉洁。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或教育教学成果被查实者;

2、酗酒闹事或无理取闹者;

3、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言论、信息或参与有悖师德师风规范的话题讨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衣着不整,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不按要求穿工作服上班的。

2、在酒后上课者;

3、传谣信谣者;

4、在学生面前做出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行为;

5、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六、一票否决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教育形象和学生利益的;

4、散布非法言论,参与吸毒、赌博、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诱导学生参与吸毒、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5、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补课,产生恶略影响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8、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长期请假、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9、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10、违反《红白理事会章程》,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

篇二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镇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法执教(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

(如:捐款、捐物不主动);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每次扣2分。

(二)爱岗敬业(30分)

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

如发现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每次扣5分。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5分。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

(三)热爱学生(1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如发现一次

或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

(四)严谨治学(10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如: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扣2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不搞阴谋诡计,对学校发展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逐级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4、不能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及其他场合暴露同事之间的问题。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

2、应经常及时地与家长联系,积极进行家访,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为更好的教育学生而努力。

3、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

如: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洁从教(10分)发现一次扣5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

4、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服装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尤其爱护,在校时间只上教育网和查阅有关教学的内容,严禁网上聊天和游戏。

如:以上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注:本细则由支部牵头统一对每位教师进行考核,计入教师年度目标考核总分的10%;评先评优的30%。

篇三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陈计华

副组长:孙兴元

成员:胡亮、张伟、刘晖、孟凡军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如:捐款、捐物不主动);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每次扣2分。

(二)爱岗敬业(30分)

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如发现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

对工作造成影响;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每次扣5分。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5分。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

(三)热爱学生(1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如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

(四)严谨治学(10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如: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扣2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不搞阴谋诡计,对学校发展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

逐级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4、不能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及其他场合暴露同事之间的问题。以上情况每出现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

2、应经常及时地与家长联系,积极进行家访,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为更好的教育学生而努力。

3、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

如: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洁从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

4、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

发现一次扣5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服装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尤其爱护,在校时间只上教育网和查阅有关教学的内容,严禁网上聊天和游戏。如:以上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三、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20%;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教职工互评占30%;支部测评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师德标准后果严重,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4)教师本人无故旷工的。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自我评价(两篇)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自我评价100字(七篇)

(三)、师德师风考核自我评价【优秀篇】

(四)、湖南把师德考核摆在首要位置 将设师德师风重点监控县市区

(五)、教师工资改革,师德师风与教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1、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师德优秀者优先。

2、在职称评聘中,师德优秀者酌情加分。

3、在年终对教师的综合性考核中的优秀和各种综合性先进,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4、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晋职晋级,不能评优评先。

5、对第一年度师德评价不合格者批评教育,第二年度仍不合格者,学校可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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