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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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1】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更好地配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根据人行晋江支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东北证券晋江营业部于2017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身决策承担责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

营业部考虑实际场所不大及现场客户较少等宣传效果有限,积极通过多种有效宣传方式组织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资者权益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设立投资者权益咨询台,现场解答投资者消费问题

营业部在营业厅内设置投资者权益咨询台,并在柜台等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工作人员在协助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宣传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与方法,尤其针对沪港通、股票期权等新产品和业务,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注重宣传“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和五种争议解决方式。

二、设计宣传专栏,张贴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相关资料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期间,营业部在营业厅投资者园地旁增设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资者权益主题宣传活动”为主题的宣传专栏,张贴“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反洗钱”知识等相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三、播放投资者教育动画片

营业部于营业时间在客户交易房间的电视上,播放投资者教育宣传动画片。工作人员对前来观看影片的客户派发投资者教育宣传手册,提醒投资者应该强化自身风险责任意识,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使其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着重宣讲市场主体投资者投诉处理、证券纠纷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投资者维权意识。

四、充分利用QQ等客服平台宣传

通过客户QQ群向营业部投资者发送如下宣传短信:“……我营业部于2017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身决策承担责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现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上传至群共享,欢迎广大客户下载阅读。如有疑问需要咨询,可及时与我们联系。谢谢!” 。方便群内客户足不出户即可随时利用互联网平台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若有疑问还可快速反馈给工作人员,及时获取帮助,宣传效果明显。

我们知道,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发生,对其的保护是一项长期持续进行的工作,营业部在今后的工作中仍需不断宣传非法金融产品销售、非法投资咨询、非法股票交易等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提升投资者辨别和防范非法活动的能力。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相关理念和方法,投资者分类及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努力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2】

为隆重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3.15”期间,巴中市各级消委组织在巴中市委、市政府和省消委会的领导下,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科学组织,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功夫,使宣传纪念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氛围热烈、精彩纷呈和常态化的特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一、领导重视、及早谋划。

巴中市消委会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巴中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年巴中市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巴中市消委会会长(市工商局局长)张廷发任组长,市消委会组成单位及各县(区)工商质监局、消委会为成员的巴中市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3•15”活动的筹备指导协调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活动时间和具体内容。同时,广泛邀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度宣传报道,使2017年“3.15”活动从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到网络媒体无处不在。巴中市各县(区)也都成立了3.15活动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工商部门、消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整合维权资源,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鼓励发动广大经营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维权服务(联络)站等社会的参与热情,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15活动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二、精心筹备、丰富多彩。

2017年“3.15”纪念活动重点是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实现大型集会主干和遍布城乡的枝干相结合,从以往的单一大型集会方式向点面结合上突破发展。

一是发布了诚信消费倡议书。巴中市工商局、市消委会联合各成员单位在3.15启动仪式现场和巴中主流媒体发布了《“诚信巴中 畅享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强化依法维权理念,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努力做到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政府部门责任监管,社会组织履职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3.15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2月24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与各成员单位召开“3.15活动”专项联席会议,组织学习中消协年主题释义,发布2015年巴中市十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听取成员单位对3.15活动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2017年“3.15活动”各项工作。会议决定,从3月1日到30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市场专项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分门别类,划定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统一集中专项行动,全面规范整治巴中市消费市场状况,努力实现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规范一个行业的治理目标。

三是开展一次集中行政约谈行动。围绕2015年消费投诉热难点和根据行业特点或共性问题,采取集体约谈、专项约谈、专题约谈、上门约谈等方式,集中开展行政约谈指导,前移消费维权关口。截至目前,已指导约谈16家汽车销售维修企业、4家公共服务企业、3家通信企业,督促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约谈对象的整改情况的回访监督,对3家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四是推行三项举措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和赔偿先付制度活动。一是全面宣传。印制宣传资料5000份发送到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经营者手中,组织大中型企业召开集中培训,明确经营者责任以及赔偿先付条件、程序和方式,在全市主流媒体开办专栏,多角度宣传普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内容,提升此项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二是着力引领。逐户走访调查摸底,鼓励、督促、引导巴中西城市场等47家大中型企业率先建立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指导企业签订“经营者首问承诺书”及“经营者赔偿先付承诺书”,并全面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强力推进。对拒不履行首问责任的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将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五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消委会与巴中电视台、巴中广播电台、巴中日报、巴中晚报、巴中新报、消费质量报社等多家媒体联合协作,开辟“新消法”3•15宣传专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展播近年来全市消委组织、工商系统的消费维权主要举措、成果和案例。在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大型LED显示屏连续一周24小时不间断滚动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为扩大3•15活动声势,市消委会、市工商局联合将年主题释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全文及2015年巴中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编印成“巴中市2017年3.15维权专刊”,共印制4万份,免费发放给消费者。形成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五位一体”的宣传格局。

三、统一活动、气势热烈。

3月15日,巴中市消委会在巴中市江北巴人广场隆重举行了2017年巴中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一是办好主会场。现场设立20个宣传咨询服务点,出动人员1400余人次,车辆46台次,悬挂宣传标语30余幅,制作摆放各类展板24张,发放3.15消费专刊、依法治市、画说《新消法》等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办好分会场。在各县(区)设立分会场5个,在社区、乡镇、市场、商超设立咨询服务点(站)127个,制作各类展板97块,散发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6.8万余人次,受理群众投诉31件,现场办结29件,转有关部门按期调查处理回复2件。

各地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分别在恩阳区义阳大道、平昌县建设广场、通江县红军广场、南江县朝阳广场设立分会场,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发区工商分局与西部国际商贸城联合组织1200家商户在黄家沟国际小商品市场举办“诚信服务承诺万人签名”活动,呼吁全市经营者秉承诚信兴商、拒绝假货、安全消费原则,共同参与诚信巴中建设。恩阳区组织辖区内名优商品及服务企业开展地方名优特产展示活动。平昌县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商场、超市、维权站点,开展流动宣传上门服务。通江县工商局、县消委会表彰了2015年通江县诚信维权先进单位,通江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当众作消费维权工作报告,接收群众监督。南江县设置“政策法规宣传、真假商品展示、消费投诉受理和企业服务”四个功能区,吸引了近万名消费者积极参与。

通过2017年3.15宣传纪念活动的开展,突出宣传了新消法及多部配套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促进了消费环境的改善,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构建了消费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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