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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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你是不是也很好奇呢?快一起来看看吧!

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2、《南昌失业保险手册》

3、《南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4、《失业保险金申领认定表》

5、失业人员本人档案

6、两寸照片一张

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注: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2、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险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补助70%医疗补助金;

4、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一类区域由500元/月提高至750元/月;

注:一类区域:南昌市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温馨提示:

缴费满1年不满2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满2年不满3年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满3年不满4年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延伸阅读:南昌再次启动失业保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3月5日,记者获悉,南昌再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针对9月至11月期间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南昌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物价指数上涨月份的一次性物价补贴共计15.9万元,惠及7576人次。

据介绍,这是南昌市在2011年3月后第四次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南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次性物价补贴的发放,可缓解领取失业金人员因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而遭遇的生活困难。

“今后,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其中食品价格指数上涨超过规定标准时,南昌市将及时启动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该负责人说,物价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当启动条件不满足时,即中止联动机制,停发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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