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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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了,想去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符合哪些条件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领取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延伸阅读:"稳岗补贴"开始申请

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新一轮“稳岗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即日起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度补贴。

补贴范围及条件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我市各类企业。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补贴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6月30日前携《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区(含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也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njhrss.gov.cn/)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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