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呢?你是否清楚呢?快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5月1日起, 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350元/月。因此,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相应由原904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从2015年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
江门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江门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失业保险的
江门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需提供转入地社保局开出的《接收函》
2、身份证复印件
江门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异地失业保险转入代发:
(1)、科室经办人核查提供我市失业保险基金账户
(2)、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转入洛阳市失业保险基金账户
(3)、科室经办人初核(失业人员提供异地转移失业待遇明细表)
(4)、科长审核?科室经办人制表?科长拟批?副局长拟批?局长审批?局财务转账
2、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合并申领失业保险金:
科室经办人员初审,初步确认待遇标准?科长审核,确认待遇标准? 科室经办人核查?科长复核?分管局长拟批?会计人员拟批?局长审批?局财务转账
3、失业保险转出办理:
(1)、科室经办人核查缴费记录
(2)、科室经办人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3)、失业人员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