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申领流程和金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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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那么2019年佛山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佛山失业保险申领标准和金额是如何规定的?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为你整理关于佛山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➊不超过六个月的求职补贴。

➋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医疗、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➌领取期间生育的可以申领生育加发。

➍享受免费介绍就业和免费提供转岗技能培训。

➎可以申领稳定就业后的就业鼓励。

➏可以申领自主创业后的创业鼓励。

➐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其家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➊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➋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➌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意: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1日至25日(工作日)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分局或办事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办理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➊本人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➋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个人基本情况与失业登记情况页的复印件。


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如何计算?

本年度的失业保险金额是多少?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目前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故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为1208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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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通过拨打

佛山市政府12345热线进行咨询。

电话:075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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