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咸阳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

思而思学网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那么,咸阳失业保险待遇如何呢?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

12.jpg

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是多少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失业保险金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咸阳市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所在区、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

假如按照咸阳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来算,其中一类地区:秦都区、渭城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失业保险金960元/月。二类地区: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失业保险金877.5元/月。三类地区: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失业保险金795元/月。

失业保险包括哪些待遇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可以享受:

1.失业保险金;

2.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生育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4.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但因参与违法活动致死的除外。

另外,还可以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可到市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免费技能培训,职业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单位中断缴费失业后怎么算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按中断缴费每满一年,核减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减少的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

失业人员怎样接续养老保险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本人可携带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本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如本人已到退休年龄需办理退休手续时,可向本人档案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档案存放期间也可办其他手续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可以。本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失业保险金申领卡以及需要证明的单位出具的有关介绍信或表格。

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单位应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职工失业后,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领取失业证。失业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失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确认其是否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自确认后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由于单位过失致使失业人员无法办理失业登记的,其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