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申领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 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常州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即:在这期间新增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者失业保险累计参保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从2020年7月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由1275元/月提高到1350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4533元,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补助金标准
●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750元;
●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550元;
●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到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
领取期限
划重点: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请次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1次。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具体信息:
●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于2020年7月28日起开始申请,自申请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以来符合条件的月份予以同步补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1次,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怎么办理
● 线下申领: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未办理过失业保险待遇跨省转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可以向失业保险金最后发放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 线上申领:
1.失业人员可通过“常州人社APP”进行网上申报
①点击“服务”在“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板块,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按照提示提交对应的信息;
②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将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可在“服务”板块中选择“失业补助金查询”查看审核进度及结果。
2.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网上申报
1.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大锤查了下常州各区均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
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
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