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浙江已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浙江要求,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确定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当地制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重要依据。
2、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规定
一、领取条件
1、在失业之前,失业保险缴纳正常,且已经连续缴纳了一年以上。
2、失业并不是由自己的主观意愿造成的失业保险能领多少钱,这种情况包括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等,如果是你自己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3、办理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即可领取。
二、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而言,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