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压力大、工作量大、为学生操碎了心、还得参加各种活动……对于老师们来说,微博的工资与平时的工作并不成正比。以下是教师工资上调最新政策,以供阅读和参考!
李克强总理再次明确强调,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而教师等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教师的工资应该采用"教龄+其他+绩效"动态评价三元结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激励教师的专业发展,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变为现实。
今年年初,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的三个方案。具体来看,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由630元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 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 本工资标准提高10%。此外,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也都有提高。
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
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
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
提升教师幸福感不止于涨工资
教育话题是每年"两会"的热点,今年委员、代表们普遍将重点放在农村教师群体上,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刘长铭等多位委员提出要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在此基础上汤建人委员还建议从基层选拔农村教师。
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呼吁早已有之,客观地说目前农村教师收入确实相对较低。刘长铭委员提到,大学生到农村支教的政策,结果是农村学校成了他们的毕业入职训练班。在收入较低的情况下,农村学校不足以留住优质人才,教育质量也就得不到保障。委员们提出的两个建议中,选拔基层教师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教师流失问题,但提高待遇显然更为关键,毕竟即便是基层的教师,在考虑去留时待遇往往也是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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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呼吁:工资也该涨涨了!
期待“最无争议涨薪”尽快兑现
从现实需要看,广大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该涨。但是条例规定的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只是一个大的原则性规定,要真正让教师薪酬见涨还需要耐心等待。
在当下,用半梦半醒来形容也许是比较恰当的??我国教师群体的薪酬不高,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较大,且不少地区教师的薪酬并未达到《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明文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譬如,资料显示,北京市在 “十一五”之前,教师的工资水平还没有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其他地区就更不用说了。
因此,广大教师希望涨薪是一种合理的诉求,也一个最抵近现实生活需要的梦想。
为了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目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6月1日颁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其中提到“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
其核心就是要增加教师工资。
如何增加?调研组建议如下:
一是优化教师工资结构。建议将70%的绩效工资与职称脱钩,与岗位工资合并,作为基础性工资;取消扣除30%的绩效工资的做法,将这部分金额独立,设为“绩效奖励金”,在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绩效奖励金”预算,奖励奋战在一线讲坛上的教师,劳者多得。
二是建议增加教龄补贴。3-10元的教龄补贴将使老教师寒心。切实落实《计划》中“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和“鼓励”。
三是“国标”工资(包括岗位工资、10%工资和薪级工资)继续由中央统筹。我们建议各项补贴、绩效奖励金由市(地级市)一级或更高级的教育主管部门来统筹,确保同一地区(地级市)之内统一等量,有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