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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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有何规定?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注意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湖南省政府官网发布《湖南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组织实施“众创空间建设”、“创客培育”、“创新创业服务提升”、“财税金融支撑”和“创新创业文化培育”等5大行动计划,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到2018年,实现“1211”发展目标。即:构建100个以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新增2万个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机构达到100个以上;提供10万个高质量的就业岗位。

构建10个左右众创空间示范基地

《方案》明确,湖南将在互联网应用、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生物医药等领域,构建10个左右有影响力的众创空间示范基地,带动全省众创空间建设。

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转型升级。制定湖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推动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转型升级为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专业服务型和创客孵化型等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支持园区和县市区建设众创空间。

同时,湖南将通过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科技人员创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湘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等,培育一大批“创客”。如,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培育示范基地,组建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地联盟。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加强创业培训。组建由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为主的创业导师队伍。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时间。

离岗创业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

《方案》明确,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等方式,走出来创办、领办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经所在单位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原单位应根据科技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符合条件的可正常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外,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对于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入股股权),成果持有单位按不低于5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建立和完善海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国家“*”、省“*”等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到湖南创新创业。落实来湘创业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在湖南落地转化。

《方案》还明确,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对众创空间内的企业实行“一照多址”、集群注册。

延伸阅读:湖南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自主创业

日前,湖南下发《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湖南将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和全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并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自主创业。

湖南多次提出鼓励公职人员创业

《意见》提出19条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培养各类创新企业主体,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开拓创业和各类劳动者创新创业;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辞职自主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或创办科技企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结合专业特长、市场需求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创新创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因地制宜兴业创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现由“就业型”向“创业型”、“打工仔”向“企业家”、“候鸟型”向“长住型”转变。

这并非湖南首次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人员辞职自主创业。9月15日,湖南省召开创新创业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乡镇一级,鼓励全民创新创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会上要求,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主动走出去,领衔创业、自主创业。

在年底发布的《长沙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征求意见稿)中,长沙同样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主创业。

多地已出台公务员辞职创业鼓励办法

全国多地已出台文件,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新创业。4月,河北保定出台文件,鼓励公务员创业: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2013年7月,安徽省下发文件,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公职人员,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而在国家层面,并未有相关政策出台,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辞职创业有鼓励措施。4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这被媒体解读为30年前企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2.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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