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哈尔滨人口统计数据如下:截至2021年末,哈尔滨全市户籍总人口94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26.5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5.8%,比上年末提高0.1个百分点。在全市人口中,九区人口551.9万人。全市出生人口3.7万人,出生率3.9‰;死亡人口5.6万人,死亡率5.9‰。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2.0‰。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88.5万人。
1、哈尔滨最新人口数量统计
截至2021年末,哈尔滨全市户籍总人口94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26.5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5.8%,比上年末提高0.1个百分点。在全市人口中,九区人口551.9万人。全市出生人口3.7万人,出生率3.9‰;死亡人口5.6万人,死亡率5.9‰。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2.0‰。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88.5万人。
哈尔滨市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截至2010年,哈尔滨市共有包括朝鲜族、满族、蒙古族、锡伯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在内的4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1.67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55%,占全省少数民族总数的33%。
2、哈尔滨外来人口和常住人口数量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按照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以同志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全市4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历时两年,我市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质量验收等各项工作,摸清了我市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反馈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人口[1]为10009854人,其中:
地区 | 人口数 |
道里区 | 1097430 |
南岗区 | 1390679 |
道外区 | 811178 |
平房区 | 238945 |
松北区 | 413515 |
香坊区 | 1120185 |
呼兰区 | 769997 |
阿城区 | 500327 |
双城区 | 633880 |
依兰县 | 258345 |
方正县 | 183789 |
宾县 | 444314 |
巴彦县 | 420409 |
木兰县 | 176245 |
通河县 | 179828 |
延寿县 | 182725 |
尚志市 | 463358 |
五常市 | 724705 |
注:国家按行政区划反馈我市各区县(市)人口数据,利民开发区人口数据目前包含在呼兰区中。
全市18个区县(市)的人口1000985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35971人[2]相比,减少626117人,下降5.89%,年平均增长率为-0.60%。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3931383户,集体户260035户;家庭户人口8761798人,集体户人口12480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2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18个区县(市)的人口中,男性5007089人,占50.02%;女性5002765人,占49.9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24降为100.09。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1047204人,占10.46%;15-59岁人口6762590人,占67.56%;60岁及以上人口2200060人,占2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66109人,占14.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5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2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18个区县(市)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204748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157235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384246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205738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4813人上升至2045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6062人下降至1570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0470人下降至3838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2473人下降至20554人。
全市18个区县(市)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105378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1088人,文盲率[4]由1.66%下降至1.05%,下降0.61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18个区县(市)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7067709人,占70.6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942145人,占29.39%。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65861人,乡村人口减少119197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48个百分点。
[1]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8个区县(市)的人口数据,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现役军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