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保持均衡增长。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13.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9.07‰。城市化率达到67.96%,提高1.5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89元,比上年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319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32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597元,增长11.8%。城乡居民收入比由的2.82:1下降到2.80: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24.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