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88.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1万人。按城乡分,城镇295.98万人,占50.30%,比上年末提高0.52个百分点;乡村292.45万人,占49.70%。少数民族人口280.74万人,占47.71%。全年人口出生率14.72‰,比上年高0.0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17‰,比上年低0.01个千分点。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8.55‰,比上年高0.06个千分点。全省人户分离的人口[[2]]为102.84万人,其中流动人口84.65万人。
全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4]]2417.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8.93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1207.31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000.81亿元,增长8.6%。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0%,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1.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1252元,比上年增长7.2%。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24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与上年末持平。全年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万人次。
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6%。其中,城市上涨2.8%,农村上涨2.2%。
全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上年上涨0.8%。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6.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3%。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1.8%。西宁市新建住宅房屋销售价格下降5.0%,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下降1.8%。
全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1.13亿元,比上年下降1.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7.12亿元,增长6.1%;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14.01亿元,下降14.6%。实现增值税68.39亿元,比上年下降32.9%;个人所得税14.25亿元,下降9.2%;企业所得税52.29亿元,下降4.9%;营业税89.61亿元,增长15.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05.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4.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增长46.3%,城乡社区支出增长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24.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7.8%,科学技术支出增长8.2%,农林水支出增长7.7%,教育支出增长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