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证的如何办理的
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关于兵役证的办理:
一、本人办理。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办理;
二、家人帮办理。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办理;
注意: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相片没有强制规定,有的地方要,有的地方不要。可以带着。
兵役证的办理时间过了怎么办
人武部的兵役证统一办好后,如果没有参加征兵,会发回到村社区让当事人自己领取,当事人不在也可以由家人代领,所以并不存在什么截止日期。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 至 6月30日。有些地方会延长至8月5日,可咨询当地基层人民武装部。
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 至 8月5日 (男兵报名时间延长,未及时报名的仍可通过系统继续报名)
办理地点:当地基层武装部办理。
兵役证的办理时间过了是可以补办的。
1、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根据兵役登记通告的要求,凭《兵役登记通知书》兵役登记、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
2、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参加复审。
3、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后,因就学、就业、户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适龄公民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兵役登记的,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