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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教育部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准和初录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见《湖南文理学院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名单》
二、 核准和补录内容
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与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
三、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自愿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学生,需签署承诺书,确保填写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有学生本人负责,承诺书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严格按照文件附件的信息技术标准和要求,务必于2019年2月26日前完成。
因核准和补录信息涉及学生、家长隐私,请各学院确保学生、家长信息安全,不泄密。
学工部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