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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创建于1995年(原名法律系,于2004年6月改系建院),现有67名教职工,其中教师57名(含借调1人),包括教授13名,副教授21名;博士生导师7名,硕士生导师19名。
2004年建院以来,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崇法尚德、求真务实”的院训,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均有了长足发展。学院下设法律、行政管理及社会工作三个系,开设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本科教育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于2007年被山东省确定为省特色专业。
法学院目前设有刑事理论与检察实物研究中心、威海卫法律制度研究所、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政治学研究所、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威海市人大立法服务研究基地、中小城市治理研究中心等8个科研机构,其中“法律方法论与立法学”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山东省“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学理论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法学理论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016年汪全胜教授入选山东省“第四批齐鲁文化英才”与“山东省高端智库人才”入库专家;汪全胜、姜世波2 人入选“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学院入选中国法学会首批“法治评估研究方阵”。
法学院现有精品、双语等示范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近三年,学院教师承担和完成了国家社科、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等20余项科研项目,出版学术著作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法律方法论研究已形成特色,并在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法学院还设有图书资料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诊所式教育中心、学生法律服务中心等辅助教学机构。
法学院形成了从本科生到法学博士的多层次办学结构。可在“法律方法论”学科独立招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包括法律解释学、立法方法论、刑法方法论、国际法方法论等;可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九个方向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还招收培养法律硕士(包括在职法律硕士)。
法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先后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东安格利亚大学、斯旺西大学,美国马歇尔法学院、辛辛那提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韩国朝鲜大学、仁川大学,澳大亚利西澳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可以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学生到海外进行长、短期留学,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