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我委发现网上流传关于建城物业公司收取公摊电费的文章后,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建城物业公司收取公摊电费一事进行深入调查,依法依规认真核实公摊电费。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摊电费政策依据以及收取依据情况
上城壹号至陆号公摊电费收费政策主要依据为:一是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二是依据延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制的《延安市建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费公示栏》中的水、电费公摊收取标准:“分表计量,据实分摊,定期公布”。三是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延安供电分公司出具的电费收据发票。
二、关于公摊电费收取情况
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上城壹号至陆号住宅小区公共用电分摊电费进行收取。
(一)业主承担的公摊电费主要包括:各单元楼梯照明、电梯动力、室外公共照明、弱电系统、安防系统等公共用电能耗。
(二)上城壹号至陆号楼宇点亮工程用电,实行分摊计量,费用由建城物业公司承担。
(三)社区服务中心(物业、餐厅、理发店、超市、卫生室等经营性场所)用电,实行分摊计量,费用由经营户分摊承担。
三、关于公摊电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情况
为方便业主缴费,建城物业公司在收取业主物业费时,同步收取公摊电费、电梯维护费,不存在捆绑收费行为。
四、关于收取公摊电费通知及明细表出现公摊费28元至34元不等情况
建城物业公司之前公示收取公摊电费通知及明细表,为国网延安供电公司提供的电费单据汇总表,未将上城壹号至陆号小区楼宇点亮和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户用电费用核减,致使部分小区公摊电费价格出现28元到34元较高的现象。
五、关于每月收取1.2元物业费是否是延安最高物业情况
根据《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和《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新区上城壹号至陆号住宅为业主提供二级物业服务,物业费按照二级服务标准收取,每月1.2元/?,收费标准已取得延安市物价局的批复并公示,业主可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
六、关于公摊电费公示情况
上城壹号至陆号公摊电费统计时间为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共19个月,共计2872830.57元(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延安供电公司出具的电费发票),以小区为单位,据实分摊。具体分摊情况如下:
(一)上城壹号。公摊电费总计458986.62元。其中,建城物业公司承担楼宇点亮25638.13元;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户分摊46549.25元;上城壹号业主分摊386799.24元,户数1132户,户均17.98元/月。
(二)上城贰号。公摊电费总计774953.23元。其中,建城物业公司承担楼宇点亮27363.15元;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户分摊134619.91元;上城贰号业主分摊612970.17元,户数1302户,户均24.78元/月。
(三)上城叁号。公摊电费总计354297.78元。其中,建城物业公司承担楼宇点亮20132.56元;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户分摊75596.78元;上城叁号业主分摊258568.44元,户数549户,户均24.79元/月。
(四)上城肆号。公摊电费总计566733.29元。其中,建城物业公司承担楼宇点亮29386.25元;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户分摊132967.91元;上城肆号业主分摊404379.13元,户数858户,户均24.81元/月。
(五)上城伍号。公摊电费总计356216.25元。其中,建城物业公司承担楼宇点亮20015.56元;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户分摊26591.02元;上城伍号业主分摊309609.67元,户数660户,户均24.69元/月。
(六)上城陆号。公摊电费总计361596.4元。其中,建城物业公司承担楼宇点亮14169.45元;社区服务中心经营户分摊2077.96元;上城陆号业主分摊345348.99元,户数804户,户均22.61元/月。
鉴于上城壹号至陆号小区公共用电运行周期长,公共用电费用大的实际。开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建城物业公司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责成建城物业公司加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用电管控力度,降能减耗,按季度公示公摊能耗等相关费用,诚恳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新区广大业主在温馨的服务中,共享延安新区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