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近日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和国网泰州供电公司联合发布《泰州市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告知书》。
2月1日至6月30日,国网泰州供电公司对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它”、“大工业”电力用户的电价,按江苏省统一销售电价的95%结算;同时,各类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的电价也须按95%结算,将电网企业降低的电费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此举将涉及全市251个转供电主体,惠及21144个终端用户。
所谓“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主要包括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企业、写字楼等,其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收取电费。例如:万达广场,其为转供电主体,它内部的商户即为终端用户。
相关电力用户如对转供电收费政策存在疑问,可至所在地发改部门或供电公司进行咨询;如发现转供电主体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价格举报热线: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