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方案

思而思学 2023-11-01 19:26:32

吉林相关政府已经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17号),吉林相关退休人员可根据通知内容领取基本养老金,根究养老金通知,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的第12次连续调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惠及我省26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调整水平略高于按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全国平均调整水平。

据了解,在本次调整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2015年提高15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档次划分与2015年一致,此外挂钩调整首次增加了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挂钩。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各档次倾斜调整均比上年标准高10元;对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职工,继续给予倾斜并适当提高倾斜标准。

养老金上调涨工资注意以下几点:

关注一:调整标准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底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1%的比例计算。

关注二: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3、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99元的,按99元调整。

吉林长春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启动

目前办理资格认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在长春市领取待遇且在本市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至现住址所属社区进行认证;

2. 在长春市领取待遇且在异地或国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需按照规定向市社保局邮寄相关证明;

3. 在外地领取待遇且在长春市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办理异地协助认证。

特别提醒,在长春市居住且正在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离退休人员档案信息卡、爱心联系卡至现住址所属社区通过(指纹+人脸)认证系统进行初次认证信息采集,其中由单位统一办理退休申报手续的职工,可持身份证直接到住址所属社区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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