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进行时,很多报考天津体育学院的学生想了解今年天津体育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及最低投档线大概是多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天津体育学院历年录取投档线,考生可以参考往年分数线趋势,大体预测今年天津体育学院的分数线。下面是天津体育学院历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统计表,可供仔细阅读!
天津体育学院理科分数线
高校名称 | 招生地区 | 考生类别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省控线 |
天津体育学院 | 四川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85 | 453 |
天津体育学院 | 浙江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85 | 439 |
天津体育学院 | 山西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68 | 438 |
天津体育学院 | 山东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88 | 451 |
天津体育学院 | 内蒙古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31 | 346 |
天津体育学院 | 江西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67 | 445 |
天津体育学院 | 江苏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315 | 315 |
天津体育学院 | 湖南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63 | 439 |
天津体育学院 | 黑龙江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37 | 369 |
天津体育学院 | 河南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71 | 447 |
天津体育学院 | 贵州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381 | 365 |
天津体育学院 | 广东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12 | 402 |
天津体育学院 | 福建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390 | 352 |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 内蒙古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349 | 346 |
天津体育学院 | 重庆 | 理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71 | 416 |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 甘肃 | 理科 | 2016 | 本科三批 | 367 | 367 |
天津体育学院文科分数线
高校名称 | 招生地区 | 考生类别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省控线 |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 陕西 | 文科 | 2016 | 本科三批 | 390 | 381 |
天津体育学院 | 山西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95 | 460 |
天津体育学院 | 山东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505 | 474 |
天津体育学院 | 内蒙古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68 | 375 |
天津体育学院 | 江西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91 | 450 |
天津体育学院 | 江苏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325 | 325 |
天津体育学院 | 湖南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98 | 476 |
天津体育学院 | 黑龙江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23 | 401 |
天津体育学院 | 河南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89 | 458 |
天津体育学院 | 广东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46 | 417 |
天津体育学院 | 甘肃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58 | 455 |
天津体育学院 | 福建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40 | 403 |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 内蒙古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380 | 375 |
天津体育学院 | 重庆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39 | 435 |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 四川 | 文科 | 2016 | 本科二批 | 481 | 480 |
天津体育学院录取规则
第九条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在天津市、江苏省以外省份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文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如等级相同,文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依次参考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仍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即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以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